套餐
- 保险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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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天 16-30天
- 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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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人 60元/人
保障内容 | 保险责任简述 | 保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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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障 | 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 | 300000元 |
疾病保障 | 疾病身故(含猝死)及全残保险金 | 300000元 |
医疗保障 | 意外伤害医疗(0元免赔;100%给付) | 60000元 |
突发急性病医疗(0元免赔;100%给付) | 60000元 | |
住院津贴 | 意外住院补贴(最长给付180日) | 50元/天 |
突发急性病住院补贴(最长给付180日) | 50元/天 | |
紧急救援保障 | 紧急救援保障总限额 | 300000元 |
运返遗体或者骨灰 | 250000元 | |
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担保或垫付 | 提供,以实际情况为准 | |
当地安葬或丧葬费(丧葬费包括火化费、购买普通骨灰盒费用或灵柩的实际支出费用) | 50000元 | |
协助未满十六岁周子女回国 | 一张经济舱单程机票 | |
医疗转送 | 300000元 | |
紧急返回居住地 | 10000元 | |
出院后疗养住宿 | 6000元 | |
亲属处理后事 | 10000元 | |
其他:医疗机构介绍和建议;医疗咨询;医疗机构介绍推荐;法律援助;旅游前咨询服务;紧急口讯传递。 | 提供 |
1-15天 16-30天
30元/人 60元/人
1.若因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的,除获得“意外伤害保险金”的给付外,还可同时获得“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金”的给付。
2.若因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的,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保险金与意外伤害保险金不重复赔付,仅赔付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保险金。
3.意外伤害及急性病医疗保险金部分,其中包含高风险运动医疗保险责任,发生高风险运动医疗,以高风险运动医疗保险金额为限,被保险人不论发生高风险运动医疗还是其他意外医疗及急性病医疗,累计给付金额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及急性病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4.合理医疗费用指符合投保所在地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不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由个人先行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之外的应当由个人全额负担的自费费用。
5.如被保险人先从社保报销相关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再向我司理赔时,免赔额=(保单约定的免赔额-已报销医疗费用);若已报销医疗费用超过保单约定的免赔额,则按无免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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